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对素质的要求逐步提高。钢琴作为一种西洋乐器,在中国迅速发展普及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学习钢琴的行列里来。在教学的过程中,老师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能力,训练他们对音乐的理解和审美能力,让学生充分想象,用音乐表达情感,这些都会有益于钢琴乐感的培养。
乐感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和过程,它是客观的音乐音响通过听觉感受后而产生的心理反应。通常所说的乐感不是对单一乐音要素的感知觉(如音高、音长、音量、音色),也不是对某一音乐表现手段(如旋律、节奏、速度、力度、调式、调性、和声等)的听觉鉴别和判断,而是对音乐整体感受能力和效果总和的概念性表述。当然,音乐是多种音响要素的有机组合,任何一项“指标”的缺失,都会影响到乐感的完美构成,例如,当我们听到器乐演奏中节奏不稳,或歌唱中出现了“跑音”等现象,我们会觉得不舒服,当我们听到旋律优美,节奏通顺,乐句乐段的完整的音乐时内心会觉得无比舒畅,其实这就是音乐语言的自然流畅以及在此基础上构建起来的音乐情感引起了我们内心的共鸣,这就是乐感所包容的范畴。所以,从根本意义上说,乐感就是美感,而人类的音乐审美活动就是围绕乐感所展开的创作、表演和欣赏等活动。
乐感的感知和表现是进入审美层次的心理活动,它不是由单纯技术决定的,而是良好音乐技能的美学升华。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对优美的音乐无动于衷,领略不到音乐的美,于是出现了“对牛弹琴”之类的贬义成语,而缺乏对音乐的审美感知力则是重要原因之一。此外,我们也常听到有些歌唱和演奏,完全按照乐谱表演,在音高、节奏等方面无可挑剔,但是听后却感到没有音乐的“味道”,好似“背书”,即使是经典作品也被表现得平平淡淡,缺乏感人的魅力,这显然都是乐感短缺所产生的弊端。
当然,乐感不是孤立的愉悦感,聆听音乐时获得的乐感可以深化情感体验,它能够把音乐的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不仅给人以美的享受,而且还可以帮助我们对音乐的理解。音乐学习中那些没有乐感的学生,并不是体会不到美,而是表达不出来,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最大的痛苦,不是没有灵感,而是有灵感却表达不出来的人”。而我们如何来提高学生的乐感呢,我想每个音乐老师都有自己的不同方法。我认为应该在音乐学习中化被动接受为主动感受,首先要让学生认识到音乐的美,激发出他们对音乐的兴趣。